战机生产技术无论如何不能交给苏联,新式坦克倒是可以与苏联进行合作。由中苏两国合资组建一个坦克工厂。专门生产这种新式坦克。新厂不计算利益,只以出产的坦克作为最终的收益。所有产成品苏联占60%,陈锋所部占40%。
但是除了这个新厂以外。苏联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其他工厂生产同种类型的新式坦克,否则中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向苏方提出巨额索赔。
听完陈锋的决定,朱可夫基本上同意陈锋的意见,不过他有些担心陈锋所说的新式坦克的性能。对此陈锋给与了朱可夫明确的答复,他手中的新式坦克按照欧洲的主战坦克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