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好奇心季风的骨子里是个不爱热闹的人,因此,他根本就不喜欢酒吧这种地方,这倒不是说他有多么的清高,而是他这个人天生就不喜欢去热闹的地方。所以说,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是有人围观的地方,那里肯定找不到季风。因为他每一次见到这种场面都是远远地避开,转而走人。可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凡人,不能脱离社会不是。所以,有的时候,为了朋友,他也来过不少次。他跟他的那些个朋友不同的是,他每次去酒吧都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般都是冰果汁,最多只是一杯啤酒。而他的那些个朋友就不同了,来这里就是为了寻找异性。他们的目标当然都是一些美女,没有男伴的美女。为此,季风不止一次地嘲讽他们是一帮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而他们也坦然受之,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用小学老师的话说就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玫瑰酒吧的门口,季风老远就看到了正在朝他招手的鸡眼。
“你如果不招手的话,我还以为你改行当门童了呢?”
“你难道不知道门童都是由帅哥来担任的?”
季风做了一个呕吐状:“就你这模样还帅哥?摆脱,你有些自知之明好不好?如果这家酒吧请你来做门童的话,客人至少会减少一半,剩下的一半也会渐渐流失的。”
“太伤害了,不带这么说的,我好歹也是你哥们。”
“这更能证明我这个人的诚实,并没有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而说假话,呵呵······”
“你够狠。”
走进酒吧,季风就感受到了里面气氛的热烈。震耳欲聋的音响,舞台上的劲歌热舞。酒吧内部被分割为两个部分,一边是非常安静的所在,一边就是这里里。季风每一次来到这个酒吧,都是来这里,从来就没有去那可以安静的喝酒的地方。盖是因为请他来酒吧的人,都有相同的嗜好。
鸡眼对这里是轻车熟路,很快就找了一个较好的位子。他打了一个响指,立刻就有穿着某品牌啤酒广告衫的啤酒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