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菲克斯在休息,董征将整个房间除了主卧之外的地方都仔细查看了一遍,推测菲克斯已经单身生活很久了,但在这之前,他也许和其他人同居在这栋房子里,因为某些原因,那个人的痕迹被菲克斯刻意地移除,一丁点也不剩下了。
董征从柜子里翻到了一沓报纸,找出最近一个月的挨个浏览头条标题,终于在一周前的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
富豪弗迪南德次子意外身亡,死亡原因正在调查中
直觉告诉他这绝对是重要信息,董征仔细将报中提到的所有内容看了一遍:费迪南德是在整个州都有名的富豪,因热心投身慈善有着很好的名声,家就住在这个紫藤镇中,然而一周之前,就是这张报纸发行的前一天,10月4日,弗迪南德的次子,年仅十六岁的乔治被发现在家中吞枪自杀。
乔治是弗迪南德在将近四十岁时才生下的孩子,一直宠爱异常,事发之后他坚决不相信儿子会自杀,警方介入了此次调查,勘察现场后,发现了一些很微妙的线索。
至于是什么线索,报纸上肯定不会写出来,董征怀疑就连这一句都是媒体为了促进销量加上的,西方媒体一贯喜欢用这种伎俩。
董征翻开下一天的报纸。
10月5日,头条依然是费迪南德次子自杀的调查进度,警方经过搜查取证后,怀疑乔治的死亡可能并非自杀。
10月6日的头条却换了个主人公,又有紫藤镇居民死了,他被发现死在自家花园里,他的左手不翼而飞这点和乔治的死状一样。
董征一下子来了精神,前面的两份报纸中除了吞枪自杀之外,都没有详细描写乔治的死状,现在看来,有人在他死后发现尸体之前,就拿走了他的左手还是说在乔治死前,手就没有了
董征倾向于第一种情况,如果在死前乔治的手就被“凶手”拿走,那现场肯定会有不少血迹,不可能让警方第一反应认为这是自杀。
那么杀死他的人为什么要拿走乔治的左手呢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