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土地是不可能的,那几乎等于每年都要重新分田。隋唐时期的公田,也是每年重新分配给农民,基层官员为了省事儿,干脆每年都维持原样。导致死者的田收不回,新成年的丁田也分不到,最后把唐朝财政给玩崩了。
农会只是过渡性产物,没有任何官职可言。一旦给官职必然带来腐败,而且与村镇机构效能重叠,官府拿不出那么多俸禄。可若不给官职,随着时间推移,农会干部的积极性也消退了。
因此,农会迟早是要取消的,或者说是自然消亡,村中事务最后全都归于村长。
赵瀚当时考虑的是,与其今后分田腐败丛生,不如趁着现在掌控力十足,直接把田分给农民做私产。
如此,保证每个农民有几亩地,就算多生几个孩子出来,也能把日子过下去。等到地盘扩大之后,再把多余的人口,往北方战乱之地迁徙。
这样可以获得数十年的农村安定,到时候,再一步步的往海外(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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