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够比印第安人更熟悉狼。
它们是印第安人的朋友,也是印第安人的敌人,它们是如同印第安人一样的猎手,无论是孤身一人,还是部族,印第安人都不会想要与它们并肩同行,因为他们也是狼的猎物与竞争对手。
疯马见到过狼群追逐野牛,那是一个有着二十几个成年与半成年成员的狼群,一路紧随着疯狂奔跑的野牛,它们分作三个批次,一批追逐的时候一批缓行休息,另外一批则不断地冲击那些身形庞大的公牛,咬它们的蹄子与尾巴,逼迫它们继续往前跑,免得它们回身威胁到正在追捕猎物的狼,狼很大,它们的身长几乎可以与一个成年男性相当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体重也在一百五十磅到两百磅之间,但对于成吨计的野牛又算不得什么,除非亲眼目睹,可能很少有人能够相信这种凶残的生物竟然能够以那样轻巧灵活的姿态在牛蹄间穿梭飞转,它们就像是灰色的风,又像是闪光的影子。
印第安人坚信狼是大灵最宠爱的生物,能够狩猎到狼的战士会被人敬仰,狼皮会成为他最被瞩目的甲胄与外衣,就算白人带来的绚烂丝绸也无法与之相比。
波尼人也看到了和听到了,狼群就像是翻滚的浪花中裹挟的细沙那出现,原本即便有大灵,有另一个神明的召唤,它们也未必能够到来的这样快,但也许这就是命运使然,波尼人不信奉大灵后,他们不再如同大灵所指引的那样处理野牛,他们将好肉白白地舍弃在野牛草里,它们招来了附近所有的狼群,现在它们成为了套在波尼人脖颈上的枷锁与铁链。
这些活生生的桎梏追逐着波尼人的马群,就在疯马部族的马蹄边,这是一桩极其罕见而又奇特的遭遇,疯马的战士们又是兴奋,又是好奇,他们与希利斯一起大叫,众狼唱和——它们就像是每一次狩猎那样,虽然数以百计,但还是分散分次地轮番出击,它们咬马的关节,腹部,那些技巧娴熟的大狼每一次出击都会有一匹马颓然倒下,每一匹马倒下,疯马的战士们就要为他们喝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