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弟弟送去少年馆就回来了。
今天在家休息也不知道该干什么,餐馆人多,用不上她帮忙,想着自己最近工作太忙,把学习都丢到一边了,尤其是外语,一个星期不巩固就容易生疏,又把录音机拿出来,戴上耳机听。
张巧玲正在窗口卖包子,她突然想起什么,跑过去,从包里取出两张红色请柬,来到陆宁春的房门外敲门。
敲了好一会儿,没人回应。
凑近门,听到里面传来低低的念外语声。
她没有打扰,又走了,等中午,陆宁春出来,又拿着请柬,上前道,“宁春姐,瞧我,差点忘了小曼姐的吩咐,这是小曼姐让我交给你的。”
陆宁春很久没见张小曼了,高兴的接过红色请柬打开看,
竟然是张小曼要结婚了。
看见请柬上新郎的名字,还是张小曼之前那个男朋友,脸上的笑容消失。
她一直不看好张小曼的男朋友,那男人是个流浪歌手,穿着奇装异服,梳着一条小马尾,身上带着一股忧郁的气质,就是这股气质吸引了张小曼。
她以为张婶一家不会同意,没想到两人还是结婚了。
那个男人既没稳定的工作,也没有房子,从外地漂泊来深市,每天在天桥底下卖唱为生,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又不肯脚踏实地好好工作。
张婶刚得知对方条件时强烈反对,奈不住女儿一心要跟着这个人,只能花了很大代价找关系帮他找了份工作,跟着张爸一起在电影院当临时工打杂,只要好好干,以后也能养家糊口。
结果这人干了没几天就跑了,认为在电影院打杂会消磨他的艺术热情,差点没把张婶张爸气死,张爸为了他跟领导低头哈腰道歉。
张婶更觉得这人不靠谱,女儿嫁给他以后一定会吃苦头。
可是张小曼就跟疯了一样,谁反对她的爱情就是她的敌人,干脆搬出去,自己出钱租房子和那人住一起了,开始养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