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县城,她先去派出所,要求见陆家盛一面,起先派出所的人还不肯答应。
“公安同志好,我是陆家盛的姐姐。”
“怎么又是你们家,上午不是都告诉你们了,还来干什么。”
“我想见见我弟弟。”
“不行,他是犯罪嫌疑人,不能随便见。”
陆宁春温声道:“就算定案了,家属也还能见犯人一面,何况现在还没定案,应该有探视权,我只是想从我弟弟嘴里了解当时的情形。”
“当时的情形,我们已经做了详细笔录,也和你们家属说过了。”
“我再问问他并不会妨碍你们。”
经过一番交涉,派出所终于同意让她去见陆家盛。
陆家盛看见她,就像看见大救星,嚷嚷道,”宁春姐,你是来救我的吗,我冤枉啊,我太冤了,我,我想回家,这里一点也不好……”
守在门口的人出声道:“不得喧哗。(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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