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辛迪整理着客户资料表,看到诺切尔的那张,一脸兴奋地对喀秋莎说:“姐,鱼儿上钩了。”
虽然和喀秋莎刚认识,但是她对这个外貌出众,办事干练的女人,特别佩服。
两人年纪差不多,但是喀秋莎的社会经验,比她丰富了十倍。
她非常好奇,对方以前究竟经历了什么,怎么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呀。
就连旅行社的电路坏了,灯泡不亮,都是喀秋莎搞定的。
“先别管他,第一期随便挑选三个幸运儿,送去拉斯维加丝旅游。”
喀秋莎语气冷静地说。
如果没有成功的榜样,直接把诺切尔弄到国外去旅游,对方很可能会心生迟疑。
“姐,你以前是干嘛的,怎么看起来江湖经验特别丰富呀?”
辛迪实在忍不住内心地好奇问。
“我以前是个清洁工。”
喀秋莎笑了笑,没有解释自己以前的职业。
从某种程度上讲,她以前的职业,和清洁工很像,都是清理脏东西。
“骗人,不想说就算了。”
辛迪神色悻悻。
“你在店里守着,我去网吧查查最近的天气预报。”
喀秋莎站起身说。
“查天气预报做什么?”
辛迪感觉自己,一点都看不懂,对方的行为逻辑。
“诺切尔在国外,无缘无故失踪,肯定会惹来追查,有可能会牵连到你们,但是如果遭遇恶劣天气,不幸失踪,那就是意外事件了。”
喀秋莎很有耐心地说。
她现在和辛迪是搭档,只不过这个搭档,经验太浅了,她得多教教她,免得合作的时候出岔子。
“姐,你想的真周全。”
辛迪对喀秋莎是越来越佩服了。
对方的办事风格,和她师父完全不同,如果硬要形容,喀秋莎的风格,更简洁干练,每一步都是直奔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