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委托方进行勤勉实验之义务,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忠实、完整、无误地进行实验,不得弄虚作假,需要确保实验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确保实验的可重复性。」」
「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生物讯德有限会社具有如下义务。第一,完整地按照美希子的要求进行实验。第二,记录实验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由此可以看出,美希子作为委托方,事实上不具有进行杜撰、编造、拼接实验数据的故意。相反,是受托人生物讯德有限会社,没有按照《实验外包合同》和美希子的委托指示,自行实施了造假行为。」
「我当事人作为论文之作者的确应当对其中的数据真实性负责。但是,原告代理人在此希(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