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o.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因为使用不正当竞争的,是违法的,只要被查实,那就要负法律责任。
轻者,或许赔偿就没事了,但是严重的,判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都有可能。
越是有钱的人,越是怕出事,因为出事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聪明的商人是不会轻易去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的。
当然,是不会轻易用,而不是不会用,用的前提,是构不成严重犯法(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