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冬赶到新屏市的时候,已经是庄峰和他联系后的第二天晚上了,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开车进城天已经黑了,凌冬直接去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叫王朝的酒店,他来之前已经预定好了一间的套房,他在酒店的餐厅里品尝了这里制作精良的海鲜料理,喝了半瓶红酒,把剩下的红酒带回自己的房间。
这酒店新建成不久,大概有年的历史,房间的豪华和舒适程度都要高于北方城市的同级别酒店,隔音效果也很好,房间里非常安静,凌冬把皮包锁进了房间的保险箱,然后坐在沙发上略作休息。
在晚上八点左右,当街面上的灯光全部亮起来的时候,他就去街上游荡,这跟他的任务无关,时间还是比较宽裕的,凌冬怀着一个观光客该有的心情游荡在新屏市的街道上,应该说这城市的夜景美极了,街道并不宽阔,但却花团锦簇、绿树联排,街上行人的脚步要比省城里的行人慢半拍,没有那种夺路疾行的架势,感觉他们挺悠闲的。
凌冬有些喜欢这个城市了。
一个小时后,他回到房间,洗完澡后,他刺裸着身子来到宽大的落地窗前,俯视着窗外繁华绚丽的街景。慢慢的喝完了剩下的红酒。凌冬喜欢这种感觉——了无牵挂、寂寞无依,他是一名杀手,任何一个任务都有可能让自己横尸街头,但不管自己死在哪里,自己的尸体都不会给世人留下任何线索,没人知道自己是谁。
自己是一名异乡人——是对于整个世界而言。
喝完酒以后,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快到接头的时候了,但凌冬根本没有准备穿戴整齐的想法,他斜靠在沙发上,眼神漫无目的的,有点落寞的看着窗外,很快的,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起来,打开门,他就看到了一个有点威严,有点紧张,还有点警惕的,带着墨镜的男人——庄峰,不过凌冬对这样的一个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慵懒的点了一下头,就又坐下了:“钱带来了?”
庄峰有大惶恐的说:“带来了”
“目标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