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初是一个喜欢把指甲剪到肉里的人。所以,这张照片的手是最干净的。”
陆骁把照片推到了小美的面前:“脚。虽然都穿着一样的鞋子,一样的姿态。但是这样的姿态下,南初最喜欢的是微微的垫脚,这是一些小细节,不仔细看的话,确实很难发现。”
这也是陆骁对南初的了解。
细微到了每一个细节,甚至是可能本人都不可能完全注意到的细节。
而后,陆骁挑眉:“我说的对不对?”
小美错愕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立刻翻找着照片上留下的记号,果不其然,那一张是南初的照片。
“陆总,你太厉害了。”小美除了这句话,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什么挑战?”陆骁单手抄袋,老神在在的。
小美的声音都跟着结巴了起来:“还……还有最后一个……陆总唱歌,唱南初姐最喜欢的歌,必须唱对,随便唱,也一样没办法(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