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黛玻菈更费心一些了。因为诺德是德国第一制品企业,在整个欧洲都排名前五的。虽然这次只是和诺德旗下的子品牌合作,甚至都惊动不了总公司。
但是黛玻菈却希望用这样的机会来和这种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为此,她稍微做出了一些让步。
最终双方签订了一个三年的代言合同。
黛玻菈是希望能够和诺德取得长期合作的。
为此,在代言费上她做出了一些让步。
第一年,荣光的代言费只有十万欧元。不过有一个递增条款,那就是每年代言费会在上一年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十。第二年就是十一万欧元了。
当然了,就算三年合同期满,其实也赚不到多少钱的。
黛玻菈的野心当然不会仅限于此,她可不甘心让荣光一直为那种子品牌代言的,以后荣光要合作的都是大牌子,诺德乳业那也是诺德乳业这个牌子,而不是旗下的那些子品牌。
三年,足够让诺德认识到荣光身(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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