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以及上班的地点,我挑了个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以后上班方便的多,坐车就几站路,打车也不贵。
我不想请假,便约了周六上午去看房,那房子还好,基本跟网上写的差不多,然后就这样定下来了,也给原来那公寓的房东打了招呼要退租,准备第二天趁着周日搬过去。
这次搬家与上次不同,上次是直接住在李斯斯这里,我等同于拎包入住,如今却是要自己搬锅碗瓢盆,被子箱子之类的,我自然是要找个人帮忙了,但搬家公司是明显用不上的,我没那么多东西。
本来想找陆振廷,想到之前李斯斯住在这里,我怕他触景伤情便打消了念头,再想靳夜白,也不合适,他是有家室的人了,而且住的离这里还挺远。
最后我把目标定在了李慕迟身上,他不但住的近,自己也有车,没有比找他更合适的了。
中午我请他在这吃了饭,下午便收拾好东西,自己就搬过去了,房门钥匙之类的交还给了房东。
新租的房子是朝阳的,价格虽然有点高,但真心不错,至少李慕迟是这样说。
搬家花了一个下午,我们两人都累了,自然不去起火做饭,便一起去外面吃,本来说好我请客,最后买单的时候却被他抢先买了单。
月底的时候,李慕迟正式离职,这次他不用买票,直接开车回去了,说是等在老家安定下来之后再回来把这车给过户了。
临走之前我们最后一次相聚,还是他请我,在一家算得上是豪华的酒店里,我们都喝点酒,他也没开车出来,我想他应该是早就打算晚上要喝点酒了。
“孟露,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但又不敢开口,怕你不高兴。”都说酒壮人胆,这话用在李慕迟身上一点都没错。
他的酒量如何我不知道,但从他脸上的醉态来看,他已经有了点醉意,眼神迷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什么问题?”我们轻轻摇着手里的高脚杯,杯中的红色鲜艳的如同人血。
“你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