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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晏褚答应下了拍摄广告的邀约,保险起见,卓溪特地叫来了有过许多次合作的张律师,拟定合约的合同。
“这一条不行,我的阿拉很贪玩的,它做不到连续四小时参与你说的那个新闻发布会。”
“这一条也不行,阿拉的口味很杂,喜欢吃的狗粮种类也很多,我不会逼它只吃你们生产的恩赐这一种狗粮。”
卓溪听律师念着恩赐那边拟定好的合同,逐条提出反对的意见。
其实恩赐那边拟定的合同已经算是比较公道的,行业内比这更霸道的条款多了去了,毕竟狗明星和人明星有很大差别,它所带来的明星效应没有很大的直观效果,这条狗不行,换另一条狗,只要有点名气,又足够可爱,有的是狗主人愿意争抢这份合同。
可卓溪不一样了,她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钱了,不说亲哥卓为给她留下的巨额遗产,光是她父母双方在她成年前给她的生活费,就是一笔不菲的数目,说起来那对父母除了没给她父爱母爱,在钱财上确实也没太过委屈她。
因此在卓溪看来,区区五万块钱的广告费还真不值得让她的阿拉那么累,要不是阿拉自己想接这个广告,卓溪都想把这个邀约给推拒了。
她驳回一条,恩赐方派来的经理额头的汗就多几滴,他也不明白,这个看上去温温柔柔的小姑娘,怎么这么能挑刺。
“卓小姐,照你这样改下去,阿拉除了能帮我们恩赐拍摄一条广告,还能尽到其他哪些代言责任了?”
恩赐方的经理苦笑,以前在签订这样的合同条款的时候,他们才是大头,那些宠物博主还得讨好他们才成,怎么到了卓溪这儿,地位反而反过来了。
“这位先生,关于合同的事,剩下的,就由我和你谈吧。”
卓溪只需要负责指出这些条款里她不满意的地方,恩赐方要是有不满,这些不满,也用不着冲着她去,在场的张律师已经先替她挡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