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般人能享用得起,大多数人隔几天能吃一回羊杂汤就很满足了。
猪肉是贱肉,是只有卑贱而又没有选择的穷人才会吃的肉。这是大唐的常识。除了路边小摊、酒肆之外,绝对没有任何一家大酒楼会堂而皇之地把猪肉端出来招待客人,那简直就是对客人的一种羞辱。
虽然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很像是在质问,但江老发的心里其实松了一口气——呵,给客人吃猪肉?如果这只是一家小店,那或许还情有可原,而且也搭调,但这长一楼并不是啊,它可是开在东市的大酒楼啊!它所面对的客户可是来往于东市的有钱人和贵族啊,这些人会吃猪肉吗?
在这样的场合,让这么优秀的服务员将猪肉端上顾客们的餐桌,难道不觉得滑稽可笑(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