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乐看来,蒙古高原是这个世界上最豪迈的地方。这份豪迈不在于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在于这里的人们对生与死,胜与败的达观认知。对自然法则无条件的尊崇和敬仰。
这是一次试探,更是一个考验。李乐无从拒绝。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带着什么目的来到这里,到了草原上就得按照草原的规矩来。老毕力格图说李乐可以不遵守这个规矩,便等于说你是外人。而实际上,李家与黄金家族的关系密切,怎么算都不能算作外人。李乐当然不想被当作外人。但若是不接受挑战,便等于认可了这个说法。
毕丹格看来有些喝多了,庞大的身躯有些摇摇晃晃,眼睛直勾勾看着李乐,“我要跟你摔跤,你敢不敢?”
一旁的敖柏吉扶案而起,道:“不就是摔跤吗?我来跟你较量较量!”
“你是札刺儿部的敖柏吉吧?”毕丹格摇晃着巨大的头颅,摇头道:“你很厉害,是温度尔汗的骄傲,但不是我的对手。”
敖柏吉天生勇力过人,从小便学习摔跤技巧,后来又在日本学习了相扑和柔术,别看人长的肥大蠢笨,其实却是个很了不起的运动家。因为有实力,所以向来很自负。
“是不是你的对手,要比过才知道,蒙古人可不喜欢用嘴巴来表xiàn勇武。”
毕丹格轻轻一笑,一双巨灵大手按在李乐面前的桌子上,目不转睛的看着李乐,带着挑衅意味。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说道:“我是在狼窝里长大的,荒原上的红云王是我的好兄弟。”
“狼窝里长大的,还是红云王的好兄弟?那不就是狼孩儿?”李乐心中讶然一惊,不禁细细打量了一番面前的巨汉,只见这毕丹格除了体魄与常人迥异外,细细端详还会发现这家伙浑身体毛极盛,隐约透出一股子野兽的气息。他直接说出了与红云王的关系,便等于告su李乐那狼群便是受他们操控的。
李乐早有这个猜测,却也并不感到如何意外。只是想,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为了替红云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