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音变得特别的磁性,低沉的声音通过麦传递到整个包厢的每个角落。
这也是方翊第一次见董宇唱歌,当然也是她第一次认认真真的听他唱歌,第一次发现他唱歌很好听,特别的味道。
在特定的地方,听着特定的歌,其实还是会有不少新的认识。
譬如方翊重新认识了董宇,都说程序员闷骚,董宇也不例外,他也就大不了在座的人几岁,但是整个人看上去沉稳许多,再配上这首经典老歌,方翊觉得他其实比她所认知的还要老成。
因为一个年轻的男人喜欢这首歌,心路肯定比他们来得沧桑。
或许用沧桑来说,可能有些夸张,不过这是方翊的直觉。
还有就是方翊也重新认识了这首歌,这首歌的歌词,真的很美。
大家聆听着董宇的歌声,不自觉的手拉这手,给他当拉拉队员。
董宇确实很喜欢这首歌,以前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喜欢姜育恒的嗓音以及歌词,不过最近喜欢这首歌,似乎有些对应他的心事。
闷骚的男人啊,知道自己喜欢上方翊之后,憧憬很多,但是最终却梦破了。
所以此刻当(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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