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家,我母亲有一个妹妹。并不算亲妹妹,属于一个宗族里的人吧。我母亲的妹妹今年快四十岁,她有一个二十岁的大儿子,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儿子和三岁的女儿。在农村,二十多岁的男人就应该娶媳妇。可是娶媳妇需要花钱,而她家里又没有钱。可是她儿子的女朋友家里又要了许多彩礼钱,不给彩礼钱就不让结婚。
被逼无奈之下,我母亲的妹妹又与丈夫生了一个儿子。他们将这个儿子卖出去,拿到了四万块钱。将这四万块钱,当做彩礼钱给了她儿子的女朋友家里,将那个女孩娶进门。结婚那天,我听母亲说,他们一家人十分高兴。新媳妇的婚礼举行的十分盛大,请了附近的戏班子,在楼下唱了一台大戏。
用卖弟弟的钱来娶媳妇,拿儿子来得到孙子?不知是人性的劣根性还是穷疯之后的精明。我后来听说,他家的新媳妇怀孕四十多天之后,因为体质太差劲,孩子流了。
这件事情初听荒唐,但是却是真实发生在我身边的。对于这样的人,我一直嗤之以鼻。我一直认为再穷不能卖孩子,再富不能嫌弃糟糠之妻。人时刻都要留有一丝理智与人性,才能称之为人,不然只能叫做禽兽。可是有一天,等我得到孙晓青的消息之后,我才明白在面对有些事情时,无奈是能让人失去理智与人性的。那个时候,我也变的几乎疯魔。
……
夏婉玉心思缜密,她的理智并没有让她疯魔,所以我再一次错过与孙晓青见面的机会。其实如果我回去一趟以前的家里,或许我也能得到一些消息。如果我走进以前的家里,看到桌子上孙晓青故意留下的剩饭菜,我也能明白她回来过。但是现实就是,我每天都在忙碌的充实着,并没有机会回去。
其实夏婉玉很想告诉我孙晓青和她见面的约定,但是就在她犹豫时,王颖丽又将夏天送回来了。到了这时,夏婉玉才算是真正给了一个让自己自私的理由。并不再不安与局促,对于孙晓青和她的约定,真正的沉默了。
其实那两天,我也能感觉到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