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也和你的表情十分不符合,那个时候的你,就好像是一株稚嫩的小草一样。那一刻,我怔在原地,看着显得局促不安的你。想起了曾经在我高中时期在作业本上面写下的一句话: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真的需要。
脑海中的理性告诉我,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高中时期的小女孩了,我是坐在大班台后面的女总裁。
于是,我给了自己好多理由。
比如,你就好像当年的我,你像我当年学校的校草,我一眼就喜欢上你的神态。
不过,我知道,这些理由不可以。
喜欢就是喜欢,我干嘛要娇作。
可是喜欢不等同于认同,我早已过了将爱情当做一切的年龄。或许我对你的喜欢,是我对于逝去青春的唯一放纵。所以,我依旧(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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