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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印章是独属于宋惊云的私印,现在被他当传国玉玺一样用,是一种权力和身份的象征。
拿出去给文武百官们看,也都会承认。
宋明渊眼尖,看清楚了那枚印章上面的图案,“寡人就说,为何看见叶音音发带上面绑着的那个铃铛,会觉得眼熟,原来如此啊……”
叶音音发带上面一共绑着两个不同花纹的铃铛,一个是用来控制血饮卫,一个则是号令整个北燕。
“还好寡人去了一趟长乐关,把人给抓来了,否则真让她入了北燕的国境,不用我抓,人就已经被送到你面前了吧??”
宋明渊吩咐手下,很快就有笔墨纸砚放置在宋惊云面前,他没有丝毫犹豫,拿起狼毫把退位诏书写了,洋洋洒洒一纸诏书写下来,就算不看内容,只看这字也非常优秀,比之先贤大家也不多枉让。
他写出来的字行云流水,富有磅礴之意,气势恢宏,一看就觉得此人必属当世人中龙凤,否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字来。
叶音音很少看他用这种笔法写字,以前在沧澜的时候,他也在她面前动笔写过字,那时候的字迹全无现在的昭然凌厉,倒是有几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淡闲适、心无所求的意境。
宋惊云不言,承认了。
他送她铃铛时,也没想过她会一个人孤身来找自己,只是想把自己所拥有的都交给她而已。
“来人,给我痴情的皇弟准备好纸笔,写好退位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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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宋明渊整理了一下衣服,扬起头颅,神情倨傲,“皇弟,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以前难道没人教过你是怎么求人的??”
“没有。”
宋惊云说实话,他这辈子,还从来没有求过别人什么。
宋明渊对他这字迹很熟悉,毕竟这才是他心里的那个宋惊云。高坐云巅,俯览众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能写出这样的字,没什么好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