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现在情况没搞清楚,甚至无法百分之百确认该案是精神病人所为。就算能够百分之百确认,还要搞清楚他作案时在不在发病期,是不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要是在恢复期,他就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就协助兄弟公安局把情况搞清楚,小韩,我对你有信心。”
这哪里是有信心,在是盲目信任。
韩博被搞得啼笑皆非,急忙道:“刚才我说得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针对此类案件同样有规定,对精神病人作医学鉴定只能由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要写出鉴定结论,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陈局对这些似乎有点印象,喃喃地说:“既然我们无权作,就算作也不具法律效力,他们为什么要请我们帮这个忙?”
“陈局,我们并非完全无权,我们市局安康医院出具的鉴定也并非没法律效力。省政府今年对司法厅、卫生厅提交的人身伤害精神病保外就医医学鉴定医院的批复,我们安康医院是全省具有鉴定资质的42家医院之一,只是作这样的鉴定需要省政府指定。”
韩博回头看看搭档,接着道:“安乐市局希望我们作鉴定也有其考虑,因为大多具有精神病鉴定的医院隶属于卫生系统,鉴定人只是精神病医生,不是警察,不具备侦查思维。换言之,嫌犯作案时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需要参考公安机关的材料。”
医生只看病不查案,坐在办公室里哪知道嫌犯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下作案的。
这个问题是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公安是源头,检察院和法院接下来只看材料。
两个部下接下来要出具的鉴定报告,不但直接关系是否认定嫌犯作案,甚至会影响到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