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陪某个姑娘。
虽然夜色已经不早了,但唐云还是毫无犹豫,直觉告诉他,去“金夜”夜总会之前见一下这位刘光霁同学似乎更为妥当。
不是酒吧街,也不是灯红酒绿的购物步行街。这个门头上刻着“巧瓦”二字的酒吧就傍着几座独门独院的别墅,坐落在江堤之畔。看起来不怎么起眼,却处处显示出某种被称作“逼格”的东西来。
不过此刻也的确只有旧历时期这句难听的词能比较贴切的形容它了。说它高档?它就是个江堤畔的小别墅,赶不上各种金光灿灿的夜总会。说它有格调?没有,就一个三层小楼,贴了写着“巧瓦”二字的牌子能显得多有格调?甚至(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