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程度的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服务,大型的强力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只会派出他们公司中的年轻人。
那些刚刚毕业就可以拿到月薪18万美金年薪的年轻人,他们要付出的,必须等于他们所得到的。
但是最终他却不不得不陪着雇主一起来。
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他才刚刚就聘成为这位雇主公司的法律顾问,每年20万美金的顾问费用不是白拿的。
第二个原因是,雇主愿意在他的时薪的基础上,增加10%雇佣他的法律援助服务。
反正都是要工作的,就算是鸡毛蒜皮,看在那香喷喷的绿纸的份上,走一趟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法兰克-奥斯丁,开着自己的玛莎拉蒂总裁,跟着雇主来到了位于美国西海岸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郊外,这里依山傍水,景色宜人。
这里还有一个名字。
叫做好莱坞。
雇主很年轻,大约也就和法兰克自己的儿子一样的岁数。
但是自己的儿子还在斯坦福大学里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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