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怎么握笔。
“写不好,我还写不坏嘛!”
张四九用钢笔写字也未必多好看,是以对他来说用毛笔写,难看一点没什么,只要能叫人看出是字就可以了。
“好,我要开始写了。”
张四九伸手抓住毛笔,狠狠地蘸了蘸墨汁,然后将毛笔竖起来,紧握着毛笔的杆儿。
只这一番动作,就让他的手心见了汗。
第一次握毛笔的人,大致都会这样。
提住了笔,张四九尽量摆正自己的姿态,不让手颤抖。接着他缓缓移动笔锋,逐渐向纸张靠近。
唰!
第一笔落下去,张四九本想写个横,可毛笔尖太软,他蘸的墨又太多,这一笔下去,横生生变成了一个头粗身细的大肉虫。
“怎么这么难看!”
张四九在心中暗暗鄙视自己,急忙用毛笔描了一下横的后半部分,于是本来头粗身细的大肉虫突然之间从头到(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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