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为什么呢?他来找她,不会就是为了让她在他手心写字吧?
一个男人,跑了这么远,到一个平时根本不会去的地方,就为了让一个女人在他手心写字,怎么想都很暧昧。清欢舔了舔唇瓣,大致上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对感情失去渴求的同时,她变得非常敏锐,能够从一个人的眼神表情或是神态动作中揣摩到对方的心情与想法,薛华再厉害也是人,哪里掩藏的住呢。
或许他认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可清欢不这么觉得。只不过她也没打算戳穿,反正这件事了结之后大家各走各的,日后互不相干,她是疯了才会给自己找麻烦,薛华最好永远都意识不到,那才好呢。
回去的时候清欢发现这并不是去监狱的路,她眉头皱了一下:“你要带我去哪里?”
薛华正在闭目养神:“你想去的地方。”
她想去的地方……“你知道我接下来要去哪儿?”
“他们搬家了,这是新的地址。”薛华说完,一个黑西装递过来一个文件夹,清欢看了对方一眼,打开瞧了瞧,服气的说,“你真贴心。”
闻言,薛华轻笑起来,他和贴心这两个字可扯不上一点关系,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高兴。“我不会跟你进去,这是你的事,你自己解决。”
这话正和清欢的意,她也不喜欢别人来插手自己的事,尤其还是在她一个人能解决的情况下,依靠别人,实在是太让人不安了。
到了目的地,她打开车门,手上拿着文件夹,对薛华说:“你可以先回去,不用等我。”
薛华没说话,用沉默表达了拒绝。清欢顺势白他一眼,心想爱走不走,谁知下一秒薛华就说:“不许对着我翻白眼。”
清欢狐疑:“你怎么知道我在翻白眼?”之前她就觉得奇怪了,听觉触觉再厉害,也不可能“看见”她的动作吧?所以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前一步将端坐的薛华摁倒,果不其然,在他耳朵里发现了耳麦。
“原来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