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灵活。王爷,如果三千全副重装的重亲笔,对上三千新军的火枪手,我觉得胜负只是五五之间,如果过霸州一代,到中原平原,更是骑兵胜算更大。可如果给我三千人,我宁要火枪手。
因为如果是骑兵,开阔地野战尚可,若遇上山沟,遇上河滩能?火枪手依旧能战,可骑兵不行。
而且说到攻城守城更是,火枪手样样可以,可骑兵就不行,下了马,远不如火枪手了。
再者一人一马具披甲,加上粮食马料,养一个这样的重骑兵,可以养三五个火枪手。
我觉得新军未来必须发展这种优势,所谓火力,杀伤都只是表面因素,而是通用。不要分什么轻骑兵,重骑兵,长矛手,刀盾手,长斧兵,弓手,弩手等等。
而是一种兵,尽量兼备所有兵能做的事,攻城,守(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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